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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 抛尸路线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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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保国的供述持续了整整八个小时。

从1981年5月第一次作案,到1983年7月最后一次,三年时间里,他杀害了四名年轻女性:王小红、李秀兰、赵晓梅,以及至今未能确认身份的无名女尸(他供述名叫“小芳”,全名不知道,是在城西电影院门口搭讪认识的)。

作案动机简单得令人发指:第一次是“心情不好,想发泄”;第二次是“觉得刺激”;第三次第四次……“习惯了”。

“她们看不起我。”张保国在供述时说,“我是个卖肉的,身上有腥味,她们从我摊前过都要捂着鼻子。晚上在街上遇到,她们都躲着我走。”

“所以你就杀了她们?”秦峰问。

“一开始没想杀。”张保国低着头,“就是想吓唬她们,让她们也尝尝害怕的滋味。但后来……控制不住。”

他描述作案过程时,语气平静得像在说别人的事:怎么踩点,怎么选择目标,怎么用“问路”“帮忙”等借口接近,怎么在僻静处下手,怎么处理尸体,怎么清理现场。

细节和秦峰之前的推断基本吻合。他用的是自己摊位上的刀,每次作案后都会仔细清洗,用磨刀石重新开刃。衣服上的血迹会反复搓洗,洗不干净就烧掉。

“为什么留头发和戒指?”

“留个念想。”张保国说,“不然总觉得不真实,好像那些事都没发生过。”

典型的战利品心理。

关于埋尸地点,他供出了三处:昨天发现的两处,还有一处——在屠宰场后面的废弃水塘里。

“第一个(王小红)埋得浅,就在路边树林。第二个(李秀兰)埋得深些,在洼地。第三个(赵晓梅)埋在了水塘边,用石头压着。”张保国说,“第四个(小芳)本来也想埋,但那天下雨,河边泥泞,就随便裹了裹扔河里了。”

“为什么不埋在同一处?”

“怕被发现。”张保国顿了顿,“而且……每个地方感觉不一样。”

这种对作案地点的“纪念”心理,也是连环杀手的特征之一。

供述结束时,已经是晚上七点。张保国在厚厚的笔录上按了手印,每一页都按,红色印泥在纸上留下一串刺目的指纹。

他被带出审讯室时,忽然回头看了一眼秦峰。

“秦警官。”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称呼。

秦峰抬头。

“你怎么知道那些细节的?”张保国问,“刀的角度,伤口的样子……你好像亲眼见过。”

审讯室里的人都看向秦峰。

秦峰沉默了几秒,才说:“因为受害者会‘告诉’我。每一处伤口,每一个细节,都是她们无声的控诉。”

张保国愣了愣,最终什么也没说,被民警押走了。

门关上后,李建国长长地吐出一口气,靠在椅背上,闭上眼睛。这个铁打的汉子,此刻也显出了疲惫。

“终于……拿下了。”

周大海点起一根烟,手有些抖:“四条人命……就因为他觉得‘她们看不起我’。”

“心理扭曲了。”秦峰收拾着笔录,“从被开除、离婚开始,他就把对社会的怨恨投射到了特定群体身上。年轻女性在他眼里,成了某种象征。”

“畜生。”孙志刚低声骂了一句。

但无论如何,案子破了。积压三年的悬案,四起命案,终于告破。

消息很快传开。第二天,《省公安报》的记者就来了,要采访破案经过。分局领导亲自到派出所慰问,市局也发来了嘉奖通知。

但秦峰没有参与这些。他申请去市局法医中心,参与对最后一具尸体的打捞工作。

屠宰场后面的废弃水塘不大,水很浑浊,飘着垃圾和浮萍。消防队调来了抽水机,把水抽干后,在塘底的淤泥里,找到了用塑料布包裹的第三具骸骨。

赵晓梅,24岁,纺织厂女工,1982年11月8日失踪。

她的家人在接到通知后赶到法医中心。母亲看到骸骨的那一刻就晕了过去,父亲扶着墙,老泪纵横:“三年了……我们找了三年……”

秦峰站在走廊里,听着里面撕心裂肺的哭声,心里像压了块石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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