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7章 血型吻合(1/2)
审讯室里的灯光比平时更亮。
张保国坐在特制的审讯椅上,双手被铐在扶手上,双脚也戴着脚镣。这是对待重犯的标准措施。他低着头,看着自己手腕上的铐子,一动不动。
审讯桌后坐着三个人:李建国居中,周大海在左,秦峰在右。孙志刚在隔壁监听室,负责记录和监控。
这是张保国被捕后的第一次正式审讯。
“姓名。”李建国开口,声音平静而威严。
“张保国。”
“年龄。”
“34岁。”
“职业。”
“个体户,卖肉的。”
例行问题结束后,李建国停顿了几秒,才继续:“张保国,知道为什么抓你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1983年7月22日,城郊河边发现一具无名女尸。”李建国盯着他,“这个案子,你知道吗?”
“听说过。”
“只是听说过?”周大海插话,“我们查过了,当年有民警去菜市场走访,问过你。”
“时间太久,记不清了。”
秦峰翻开面前的卷宗,拿出一张照片,推到张保国面前:“这张照片,是包裹尸体的塑料布。上面有血迹,经过检验,其中一种血迹的血型和酶型特征,和你的一致。”
张保国抬眼看了看照片,又垂下眼皮:“卖肉的,身上沾血很正常。”
“但不是屠宰的血。”秦峰说,“塑料布上的血迹,喷溅形态和位置,显示是有人在整理塑料布时,手上或衣服上的血蹭上去的。而且,血渍中检测到了你的皮肤组织碎片。”
张保国沉默。
李建国又推过去几张照片:“这是从你家里搜出的物品。深蓝色工装外套,左胸位置有血渍,检验结果同样是你自己的血。你能解释一下,这件衣服上的血是怎么来的吗?”
“切肉时不小心划伤,沾上的。”
“什么时候?”
“记不清了,可能去年,可能前年。”
“血渍的酶型特征,和塑料布上的完全一致。”秦峰补充,“也就是说,你衣服上的血,和塑料布上的血,是同一个时间、同一次受伤留下的。”
张保国的手指微微动了动,这是他被捕后第一次出现细微的身体反应。
“还有这些。”秦峰拿出铁皮盒里物品的照片,“头发,三绺,属于三个不同的女性。其中一绺,和无名女尸的头发特征高度相似。”
“捡的。”
“在哪儿捡的?什么时候捡的?为什么要收藏起来?”
“路上捡的,觉得好看,就留下了。”
“这枚银戒指呢?”秦峰举起戒指的照片,内圈“秀兰”二字的特写很清晰,“戒指内圈刻着‘秀兰’。1982年3月15日失踪的李秀兰,左手无名指就戴着这样一枚银戒指,是她母亲传下来的。”
张保国的呼吸变重了些,但他仍然低着头:“戒指也是捡的。”
“在哪儿捡的?”
“菜市场,很多人丢东西。”
“这么巧,捡到失踪者的戒指?”周大海冷笑,“张保国,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?”
审讯陷入了僵局。张保国对所有指控都矢口否认,用最简单的“捡的”“不知道”“记不清”来应对。
李建国示意暂停。三人走出审讯室,来到隔壁监听室。
“他在拖延时间。”周大海点起烟,“典型的老油条,知道我们没有直接目击证据,光靠物证很难定罪。”
“但他心理已经有波动了。”秦峰说,“说到戒指的时候,他呼吸节奏变了。”
“光有心理波动不够。”李建国看着监控屏幕里低着头的张保国,“我们需要突破口。要么找到更多物证——比如其他受害者的物品,或者凶器;要么找到目击证人;要么……他自己开口。”
“凶器可能被他处理了。”周大海说,“他是屠夫,最不缺的就是刀。作案用的刀,可能就在他那一堆刀具里,但我们无法区分哪一把是凶器。”
“目击证人更难。”秦峰摇头,“他作案都在夜间,挑选僻静路段,很难有人看见。”
三人沉默。确实,连环杀人案最难的就是证据。凶手通常精心策划,现场清理干净,不留活口。
“继续审。”李建国掐灭烟头,“换种方式。不直接问案子,问他的生活,问他的过去。找他的心理弱点。”
第二轮审讯开始。
这次李建国没有一开始就问案件,而是聊起了张保国的经历。
“你是1975年回城的,对吧?之前在哪儿下乡?”
“河北。”
“下乡几年?”
“七年。”
“回城后分到肉联厂,为什么1978年被开除了?”
张保国抬起头,眼神里第一次有了情绪——是冰冷的憎恨。
“厂里说我偷肉。”他的声音沙哑,“我没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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